学院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 41 号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 36 号令)《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的意见》(陕教〔2021〕128 号)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陕教生办〔2022〕15 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22级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加强学生学籍注册管理,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是依法保护学生权益、确保招生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办学秩序的关键环节。我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在学校复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进行,各学院要成立专项工作组,由学院院长担任工作组组长,落实工作人员,责任落实到人。制定复查工作方案,逐项落实入学资格复查的各项要求。

二、复查对象

复查对象为2022级本科新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录取学生)。

三、资格复查要求

1.对新生录取身份进行核查。对新生《录取通知书》、《准考证》、《高考报名登记表》、《高考体格检查表》、居民身份证、新生纸质档案、高考加分资格证明、录取分班名册逐一比对核查;第二学士学位等有前置学历的新生须对毕业院校毕业证、学位证进行原件审查。

2.核查享受高考加分政策和国家专项、地方专项批次录取的考生档案中的相关证明材料。在考生档案中,检查相关证明材料是否齐全、与考生本人信息是否相符。

3.认真按照学生档案中的照片、招生办提供的考生录取照片与学生本人进行“人像比对”,杜绝弄虚作假、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现象发生。

4.建立新生档案。按照学生档案管理规范的要求,对经过认真复查,核对无误的已报到新生,要将《录取通知书》、《准考证》、《高考报名登记表》、《高考体格检查表》、《学生当前信息表》放入新生纸质档案。《高考报名登记表》、《高考体格检查表》、《学生当前信息表》如有缺失的,要统计新生姓名、考生号、录取专业、生源地四项信息,及时到招生办公室打印补齐。

5.对特殊类型招生的新生的专业技能进行复核。

文学院负责对艺术类专业新生进行专业水平复测,并于10月15日前将复测成绩表、复测结论报告以书面形式交教务处综合管理科存档。

体育教学部负责对高水平运动员新生进行专业水平复测,并于10月15日前将复测成绩表、复测结论报告以书面形式交教务处综合管理科存档。

6.对于资格复查中发现的可疑问题,相关部门要及时上报教务处,由学校组织纪检监察、学工、教务等部门开展专门调查。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录取资格的新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请各学院于10月15日前将新生入校资格复查情况汇总表(附表1)、新生入校资格复查工作报告(样式见附件2)、未报到入学新生名单(附件3)报教务处综合管理科。


                           教务处

                           2022年9月30日



附件1:西安财经大学2022年新生入校资格复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2:新生入校资格复查工作报告样式

附件3:未报到入学新生名单(未报到入学新生名单要详细记录学生未报到原因,涉及请假的学生要标明请假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