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陕西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陕教治办〔2022〕2号)要求,根据学校2022年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安排,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治理自查范围及内容

本次专项治理自查重点围绕五个方面开展。治理内容时间范围为2021年1月1日以来的收费行为(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前追溯)。

(一)教育收费政策落实不力

1.未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未按要求公示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等信息,或公示内容无政策依据。

2.未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保教费、住宿费,跨学期(或学年)预收学费、保教费、住宿费;调整收费标准后,未落实“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要求。

3.学校在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过程中,未按规定落实学生自愿原则,未按学期或按月据实结算;超规定标准或无政策依据收取课后服务费;在为学生服务、代办有关事项过程中,学校或教职工违规获取经济利益或收取回扣。

4.学校收费后,未提供合法合规的收费票据。

5.退费政策落实不到位,拒不退费或故意拖延。

(二)借教育信息化乱收费

1.以教育信息化、智慧校园建设或分班教学为名,将移动学习终端应用作为分班、评价的前置条件,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家长向学校或第三方购买平板电脑、教育APP及相关设备、软件、资源等。

2.由学校或第三方向学生、家长违规收取学校在教学、管理过程中作为工具、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软件、APP等费用;以校园安全为名,由学校或第三方向学生、家长收取电子学生证、门禁APP或监控等费用。

3.强制、变相强制或暗示学生、家长购买或在指定地点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资源或电子书包(电子表)等。

(三)巧立名目乱收费

1.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收取或变相收取无政策依据、擅自设立的项目费用,如论文评审费、答辩费、补课费、试题试卷费、讲义资料费、复印费、电子阅览费、图书馆查询费、教具使用费、体能训练费、课间管理费、取暖费、降温费、饮水费、宿舍管理费、自行车管理费、保洁费、校园安全保卫费等。

2.违规捆绑收费,如将普通话等级考试费用与培训费捆绑收取,将公寓用品费用与学费、住宿费捆绑收取等。

3.违规收取或变相收取与招生入学相关的费用,包括借读费、择校费以及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或通过基金会、社会中介、培训机构等关联交易变相收取上述费用;幼儿园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保教费以外费用。

4.委托或变相委托家长委员会收取违规费用。

(四)借校企合作与培训乱收费

1.学校或企业以校企合作办学名义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学费收费标准,或以合作方名义向学生收取校企合作费、培训费、实习费、实训费、就业委托费等。

2.将学费与合作企业其他名义费用捆绑收取,强制组织学生向合作企业缴纳额外费用。

3.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非政策要求范围内的培训、考试并收费;与校内或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招生,将学费与培训费捆绑收取。

(五)继续教育存在的乱收费

1.违规收取论文报名费、网络教学平台使用费等。

2.授权或委托有关单位和个人代收继续教育学费,高校继续教育设点单位、校外招生点及其工作人员以任何名义私设项目违规收费、超标准收费或搭车收费等,如管理费、信息费等。

二、自查工作的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教育乱收费是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加重群众负担的行为,是教育系统的不正之风。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事关每一个家庭实际经济支出,事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敏锐性,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作为事关教育公平、维护教育形象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深化和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效,作为深入开展教育领域问题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切实改进作风,主动担责履责,聚焦突出问题,统筹兼顾,综合施策,全力抓好治理工作,坚决遏制教育乱收费现象,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教育生态。

(二)扎实开展自查工作

校内各单位对照工作要求开展自查工作,既要查清目前执行的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及有关要求,更要结合自身实际,对照重点治理内容,细致排查乱收费问题。

(三)畅通渠道接受监督

学校开通受理教育乱收费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畅通群众反映渠道,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29-81556152

监督举报邮箱:cwc@mail.xaufe.edu.cn

(四)加强督查提升治理实效

在各单位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学校专项治理工作小组从10月中下旬开始对专项治理自查情况进行重点督查,覆盖面不小于50%。学校将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对在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立行立改。各单位要以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认真排查和规范收费管理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深入剖析问题、切实解决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堵塞风险漏洞,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成效。

三、自查结果上报要求

各单位根据自查情况认真填写《西安财经大学2022年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自查表》,于10月14日前,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计划财务处。所有单位均需上报,经自查无收费项目的单位需要提交零报告。

联系人:邹老师         联系电话:029-81556152

 

附表:西安财经大学2022年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自查表   



                                                       计划财务处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