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按照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的安排,学校从即日起开展“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3年监测数据采集和上报工作。2023年度数据将作为新一轮审核评估整改阶段专家参考的重要材料,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此次数据采集工作,注意各项填报数据、内容与本次审核评估支撑数据的逻辑关系,及时、准确完成数据填报。现将学校2023年数据采集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部门分工

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负责组织全校数据的采集、校验、审核、上报等工作。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分管业务的相关数据和文本材料的采集、录入填报和调整等工作。请各部门指定专人具体负责采集工作,确保数据和文本材料准确、完整、规范、并按时完成;责任部门将需要协助部门采集的数据及时下发,协助部门负责完成数据采集工作后,统一提交到责任部门,由责任部门审核上报(传)数据平台,审核未通过的,要及时完善数据内容。

各学院(部)负责按各责任部门的要求提供和调整具体数据和文本材料。各学院(部)主要领导要确保提供的数据和文本材料准确、完整、规范、并按时完成。

二、工作任务内容

各部门具体工作任务见附件:西安财经大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任务分解表。

三、工作流程与时间安排

(一)工作准备与数据采集阶段(10月30日前)

1.各部门认真学习领会数据任务的具体内容,学习《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采集系统用户操作指南》、《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采集系统数据填报指南》(以上文件见附件)。

2.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中心)为各责任部门建立用户账号。各责任部门账号、密码与2022年一致,初始密码请各部门填报人与评估中心办公室联系获取。

学校建立“西财大高教质量监测数据填报群”工作群,以进行交流咨询,并提供相关资料下载。QQ群号:163812151

请各责任部门在10月25日之前将本部门填报人的基本信息(姓名、手机号码、邮箱、QQ号码)发送至邮箱pjb@mail.xaufe.edu.cn,否则无法建立账号。

3.各责任部门登陆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参照《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采集系统用户操作指南》、《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采集系统数据填报指南》修改密码、查看数据格式和指标要求,多数表格需将采集的数据导入模板后(EXCEL格式)进行上传填报(《数据填报模板》见QQ群文件共享),以便规范格式,顺利通过数据校验。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网址为:http://udb.heec.edu.cn/ 。

4.各责任部门向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申报不能填报表格情况。对于学校没有开展的工作或无法填写的表格,由负责该表填报的责任部门出具情况说明,加盖部门印章,由部门负责人和主管校领导签字后,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经上级批准后,该表格可不填报。

5.各责任部门按数据任务和要求收集数据,准备电子和文本材料。数据采集包括书面和电子形式,两种形式材料的内容必须一致(数据量大的表格可编写汇总统计表)。

6.各责任部门对初步确定的数据和文本材料,应提交主管校领导审核同意。

(二)数据录入阶段(10月30日至11月10日)

1.11月5日前完成基础数据表的上报审核

系统所需录入的数据表中包括基础数据表,基础数据表中数据要作为数据字典被其他表格数据关联调用,需要优先录入系统中。

基础数据表包括:“表1-2学校相关党政单位”、“表1-3学校教学科研单位”、“表1-4-1专业基本情况”、“表1-4-2专业大类情况表”、“表1-5-1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5-3外聘教师基本信息”、“表1-6本科生基本情况”、“表1-7-1实验场所”。基础表格的之间也存在数据关联,因此基础数据的录入顺序需按如下关键步骤进行。

基础数据的录入顺序:

关键步骤一:同时填报“表1-2学校相关行政单位”、“表1-3学校教学科研单位”,作为后续填报数据校验的依据;

关键步骤二:填报“表1-4-1专业基本情况“,作为后续填报数据校验的依据;

关键步骤三:填报“表1-4-2专业大类情况表”;

关键步骤四:同时填报“表1-5-1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5-3外聘教师基本信息”、“表1-6本科生基本情况”、“表1-7-1实验场所”;

关键步骤五:其他与上述表格具有依赖关系的采集表可同步填报。

以上8个表应于11月5日前录入并提交,以便其他数据顺利填报。

2.11月10日前完成其他数据表的上报

基础数据表填报后,各责任部门指定工作人员使用本部门账号登录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录入和上传其他表格的数据和文本资料。数据上传后系统自动进行数据校验,如不能通过,须查找问题,修改后重新录入。

(三)审核和上报数据阶段(11月10日至11月20日)

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对已经录入的数据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由各责任部门进行调整、修改。审核通过的,各责任部门打印所报数据并送交评估中心办公室存档,完成数据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负责

2023年数据采集系统各别表单较去年有所变化,请各部门仔细阅读《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采集系统用户操作指南》(有变化的指标均已高亮标注)及《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采集系统数据填报指南》,确保填报工作顺利进行。

(二)精心组织,确保质量

为确保数据采集质量,本次采集实行责任到人、分级负责的工作模式。所有提交数据、表格、文档必须经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确保客观准确、真实有效、无一遗漏,否则不进入下一步采集程序。

(三)加强协作,密切配合

为圆满完成该项工作,相关部门应树立集体意识、大局意识、合作意识,本着对学校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和精神,切实加强人员之间、部门之间的协作与配合,按时保质保量做好本次数据采集工作。

五、注意事项

(一)统计时间

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又分自然年和学年。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上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如财务、科研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学年:指教育年度,即上年的9月1日至本年的8月31日。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本年9月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具体时间参考系统内采集信息的时间标注)

(二)形式

1.电子形式

数据表格均采用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Excel模板格式,没有模板的采用一般Excel格式。数据表格文件命名为数据任务名,如“表1-2学校相关党政单位”。

文本格式均采用Word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0M。文本文件命名为数据任务名-内容-年份,如“表7-3本科教学质量报告2023”。

2.书面形式

数据审核通过后,各责任部门可在数据库中将确认的表格和文本打印出来,以便审核存档。

(三)具体填报时,如遇表格空白项,涉及数字填“0”,文字填“无”。

(四)数据采集、上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评估中心办公室,联系人:秦老师,电话:81556625。




附件:

1.  西安财经大学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任务分解表.docx

2.  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采集系统用户操作指南.pdf

3.  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采集系统数据填报指南.pdf



                               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3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