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按照《西安财经大学暂付款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往来款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借款清理工作

1.已发生的借款业务,请各责任人在11月30日之前及时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2.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催清各类借款,及时办理报销及还款手续。按照《西安财经大学暂付款管理办法》规定, 原则上所有借款均不得跨年,本年度借款应在当年办理完借款核销手续。其中:

1如有合理原因及特殊情况暂不能清理的,请书面说明情况并承诺清理期限,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送交计划财务处办理延期手续。

2逾期且无正当理由的,将暂停该项目收支,期满次月起学校将从借款人校内收入中分次或一次性扣还,直至还清其借款。

二、预借票据清理工作

已办理票据预借(预开)业务的部门和个人,须于11月30日前办理票据核销及入账手续。已预借增值税发票的老师,如不能确保相关款项到账,需自行垫支税金,待项目经费到校后办理冲销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预借票据所涉及税金将从借票人校内收入中予以扣回。

三、暂存款认领工作

1.各部门需全面梳理与本单位有关的来款信息,属于本单位业务范畴且尚未认领入账的款项,须于1130日前携带相关材料办理来款确认及入账手续。

2.各部门需全面梳理与本单位有关项目涉及已到期押金、质保金等情况,联系相关单位办理清退款手续,须于1130日前携带相关材料办理清退款手续。

3.未认领的来款信息可在“财务服务平台—财务查询系统—来款信息”进行查询,对于三年以上无人认领的暂存款,逾期学校将按相关程序处理。

                           

计划财务处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