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有组织科研,加速陕西高等学校创新体系建设,根据《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陕西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3年度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立项建设工作,现就申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和条件

(一)申报数量

此次申报采取总量控制、限额申报的方式进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含国家双一流培育高校)每校限报3个,省级“双一流”培育高校每校限报2个,其他高校限报1个。

(二)申报条件

1.本次申报重点支持依托各高校“双一流”建设或培育学科(高职学校为“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且该学科尚未布局国重、省重的实验室。申报实验室不得与现有的省、部、国家级平台研究方向趋同。

2.实验室研究方向和建设目标明确,且是已运行良好的行业、地方、校级重点研究平台。

3.实验室分为理工农医和哲学社科两类,哲学社科类主要依托学科应为哲学社会科学类的,但须交叉融合2个(含)以上理工农医类学科,且具有扎实的实证研究基础,并符合全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规划和指南。

4.具备良好的实验条件和充足的研究场所、经费保障。人员与用房相对集中,原则上设备总值不低于100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原则上不低于500万元);实验室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哲学社会科学类不低于300平方米)。

5.高校重点实验室主任人选应符合:(1)本领域知名学术带头人,且为高校聘任的全职教学科研人员;(2)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组织协调和较高的管理能力;(3)首次聘任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任期3-5年,一般连任不超过2届,每年在实验室工作时间不少于8个月。

6.实验室必须符合《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要求的建设条件。

7.实验室必须依托陕西高校建设,拥有相对独立性的科研实体,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

8.依托高校能够认真履行建设主体责任,制定了科学可行的建设发展规划,将实验室建设列入学校学科建设计划,在学科建设、人才引进和队伍建设、研究生培养指标、自主选题研究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并提供运行经费、科研场所和仪器设备等条件保障。

、申报要求

1.各实验室要认真组织填写《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附件1),如实反映情况。《申请书》的文字表述要真实、准确、客观。附件材料是支持、证明《申请书》相关内容的支撑材料,要真实可靠,充分完备,清晰可见。申请材料不得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如发现有不实,或伪造的,即取消参评资格。《申请书》与附件支撑材料合计限100页纸。

2.各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立足学科优势特色,认真梳理已有科研平台,加强组织谋划,体现有组织科研,避免重复建设、盲目申报。

3.申报单位要严格把关,确保申报资格的有效性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应作出对实验室建设及运行的政策和条件保障承诺。

申报流程

1.各申报单位组织实验室填写《申请书》(附件1),提交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一份。

2.《申请书》以部门为单位统一于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17点前报送纸质版至科研处综合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学校将组织遴选工作,择优推荐。待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另行通知上交正式材料。(本次申报时间紧、任务重,望各单位高度重视、择优推荐。)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综合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9-81556180

电子邮箱:kyc@mail.xaufe.edu.cn



                                                  科研处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