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處處長:白紅武 B301室 029-81556131
黨委教師工作部部長、教師發展中心主任、人事處副處長:趙紅 B307室 029-81556132
高層次人才工作辦公室主任、人事處副處長:鄭麗 B405室 029-81556825
人事處副處長:蹇升 B313室 029-81556133
人事科科長:吳凡 科員:薛棟 B305室 029-81556138
勞資科科長:李孟潔 科員:雷雯 程浩 B303室 029-81556135
師資科科長:白瑩 科員:錢海婷 B302室 029-81556137
教師培養科科長:楊冬 B401室 029-81556140
黨委教師工作部秘書(副科級):王寧 B401室 029-81556140
人才交流中心(法律顧問室)主任:周彬 B306室 029-81556139
高層次人才工作辦公室秘書(正科級):高遠飛 B402室 029-81556818
部門郵箱:rsc@mail.xaufe.edu.cn
人事處是負責學校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行政職能部門,黨委教師工作部、教師發展中心、高層次人才工作辦公室與人事處合署辦公。
人事處下設人事科、勞資科、師資科、教師培養科、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等科室,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人事工作的有關政策法規,加強學校師資隊伍建設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作。
二、負責制定和完善學校有關人事、勞資管理和師資隊伍建設等工作的規章制度,并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三、負責學校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及職責劃分等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員崗位聘用工作。
四、負責師資培養、教師發展服務和教職工繼續教育等工作,負責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負責各級各類專家的評選、推薦、上報與管理服務工作。
五、負責辦理教職工的招聘選留、錄用、調入、調出和校內調配等工作,辦理教職工離退休、退職手續及退休金審定工作。
六、組織實施一般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及專業技術人員的業務考核工作,組織實施各級各類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人技術等級考評工作。
七、做好教職工的基本工資、績效工資、職工養老保險及社會保險、補貼及職工福利、遺屬補助等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八、負責各部門計劃外用工的審批和工資核定。
九、負責人事數據庫的建設工作,管理人事檔案,做好有關人事信息統計報表填報工作、做好各類人事文件材料的立卷歸檔工作。
十、做好事業單位法人證年審、殘疾人就業年審等工作。
十一、宣傳有關人事政策,開展法規咨詢,接待群眾來信來訪。
十二、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黨委教師工作部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中央和國家、學校黨委關于高校教師思想政治工作的決策和部署,統籌開展教師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
二、協同落實教師政治理論學習制度,強化教師理想信念教育,把握教師群體思想動態。
三、按照中央和國家有關規定,統籌開展學校師德師風建設工作,建立健全學校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和師德建設長效機制。
四、負責建立健全教師思想政治和師德師風考核機制,注重考核結果應用,在教師招聘錄用、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崗位聘任及調整、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續聘、評獎評優等各項工作中,將思想政治和師德師風考核擺在首要位置。
五、負責各級各類師德先進評選及表彰工作,發揮師德模范的引領示范作用。
六、負責教師師德師風教育相關培訓活動,樹立尊師重教、愛校敬業、終生奉獻的良好風尚。
七、統籌構建多方參與的師德監督體系,牽頭負責教師師德失范行為調查處理,強化師德師風警示教育。
八、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教師發展中心的主要職責是:
一、統籌教師發展工作。負責年度教師培訓、進修計劃。
二、負責完善教師培養培訓制度建設,建立健全教師培養培訓長效機制。
三、負責各類教師培訓工作。包括新入職教師培訓,教師教學能力提升培訓,教師教學業務的校內外進修提高以及教學新技能、新模式以及教學研究的能力與方法培訓。
四、負責教學沙龍、名師工作坊等教學研討和學科研討活動。
五、負責教師赴校外高水平大學訪學等研修工作。
六、負責教師發展研究與改革工作,推動教師教育改革創新。
七、負責教師培養培訓資源平臺建設工作。
八、統籌教師培訓檔案建設管理,完善教師評價機制。
九、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高層次人才工作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學校高層次人才引進規劃編制與人才強校戰略實施,協調各學院(部)做好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
二、負責學校高層次人才海內外招聘信息發布與政策宣傳,以及高層次人才信息挖掘與交流工作。
三、負責學校高層次人才協議簽訂、目標任務考核,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做好高層次人才服務和保障工作。
四、負責校內高層次人才培養,做好中省人才項目的遴選、申報和考評,開展校內人才項目組織實施管理等工作。
五、負責省級及以上專家的選拔、推薦、申報、管理和服務工作。
六、協助完成博士招聘宣傳、人才管理服務等工作。
七、負責學校博士后創新基地申報、管理等,負責博士后研究人員招收和在站博士后管理服務,做好博士后科學基金申報等工作。
八、與中國(西安)絲綢之路研究院聯合籌辦校級人才特區建設、管理、服務保障工作。
九、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